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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
(标准号: GB 18584-2001)

项 目
限量值
甲醛释放量mg/L
≤1.5
重金属含量(限色漆)mg/kg
可溶性铅
≤90
可溶性镉
≤75
可溶性铬
≤60
可溶性汞
≤60

   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。


   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。

   甲醛释放量  
   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BG/T17657-1999中4.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量。  
   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 
   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/T9758-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、镉、铬、汞重金属的含量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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